根據(jù)工作需要,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開展2024年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人才2名。引進人才崗位和條件詳見《2024年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表》。
二、實施步驟
(一)報名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堅定,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民族觀、歷史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5)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專業(yè)條件;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8)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截止報名前一日。不接受以第二學位或輔修專業(yè)報名;
面試公告
(9)具有國家“雙一流”院校及學科,原“211”“985”院校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的畢業(yè)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yè)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2024年10月31日之前,不接受二學位(輔修學位)報名。不接受在國(境)外高校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報名。其他條件(含《崗位需求目錄》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截止報名前一日。
2.年齡要求:
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年齡要求不超過35周歲,即1988年10月15日(不含)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的畢業(yè)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3年10月15日(不含)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2024年10月31日前畢業(yè)的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被辭退的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呼倫貝爾市直及各旗市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現(xiàn)役軍人;
(8)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呼倫貝爾市本級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辦法(試行)》要求,報名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4.不予引進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工作報名結束至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因參加其他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考錄或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引進,且被其他機關(參公單位)錄用或被事業(yè)單位列編聘用的;碩士研究生2024年10月31日前未能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在本次引才工作報名結束至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明確已被高校錄取的全日制學生。
5.報名要求:
(1)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須按要求填寫《2024年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相關信息。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6日9:00時起至2024年10月22日17:00時止,所需相關材料請通過《崗位需求表》中咨詢電話(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進行溝通;
(2)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條件和引才要求,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報名表》以及報名所需材料原件及掃描件或復印件,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報名登記表及所需材料提交后,報名人員務必與用人單位聯(lián)系確認報名成功,超過報名截止時間的,不再接收。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審核、評估認定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3)報名所需材料為:①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或掃描);②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認證相關材料;(附學信網(wǎng)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需提供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認證相關材料;③2024年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④其他能夠證明符合引進條件的材料;
(4)在引進人才工作過程中,報名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聯(lián)系上本人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二)資格審核
1.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任意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與人才引進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引進資格。具體資格審查方式及所需相關材料,需通過《崗位需求表》中咨詢電話進行溝通,并將相關材料掃描后發(fā)送至指定郵箱。資格審查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并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及時告知未通過審查的理由;對報名資料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告知本人作出補充或說明。審查結束后需形成報名合格人員報告及具體人員名單。
2.資格審查材料包括:
(1)《報名表》(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藍底數(shù)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考生承諾處應聘考生須親筆簽名,書面承諾;
(2)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事業(yè)單位面試
(3)學歷、學位原件及復印件;
(4)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下載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應聘考生屬于呼倫貝爾市域外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列編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其他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6)應聘考生屬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需提供所在學校(學院或系部)學歷學籍證明,證明中需明確該考生是否能夠按期畢業(yè)、是否能夠按期領取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應聘考生需提交本人親筆書寫的承諾書一份;
(7)其他能夠證明符合引進條件的材料。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評估認定設1:3開考比例,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經(jīng)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研究,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降低開考比例。
(三)評估認定
1.評估認定內容。評估認定以筆試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評估認定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在呼倫貝爾市人才網(wǎng)、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微信公眾號發(fā)布。
2.筆試采取閉卷考試,不劃定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主要考察政治素養(yǎng)、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尤其要重點考察綜合文稿起草能力。筆試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筆試設置最低分數(shù)線60分,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分數(shù)線以上的,以人才引進計劃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不超過1:3的比例進入面試。
3.結構化面試
結構化面試在筆試結束后進行,按照參加筆試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前3名為進入面試的人員,電話通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考生,并將《面試通知書》電子版發(fā)送至報名時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主要測試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素質和能力等。面試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評估認定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結構化面試總成績×50%,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
引進人才計劃內同一崗位成績出現(xiàn)并列情況時,另行加試,加試形式由2024年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議定。
按照崗位評估認定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并在呼倫貝爾市人才網(wǎng)、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微信公眾號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體檢、考察
1.體檢工作由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對于放棄體檢、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和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資格。
3.體檢醫(yī)務人員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體檢醫(yī)務人員應進行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yī)務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4.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考察由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疾旃ぷ魍怀稣螛藴?,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疾靸热葜饕☉溉藛T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五)公示錄用
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綜合體檢和考察等情況,提出擬引進人員名單,在呼倫貝爾人才網(wǎng)、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官方微信公眾號對外發(fā)布公告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后,由用人單位辦理引進人才手續(xù)。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后由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室務會議決定是否引進的結論。
(六)遞補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對在成績公布、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以及擬引進人員公示結束前出現(xiàn)缺額的崗位,按照同一崗位評估認定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進行遞補1次,《2024年呼倫貝爾市引進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下發(fā)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試用期制度
引進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建立人事關系。引進人員屬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引進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即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結束后,由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對引進人才進行考核??己撕细竦模k理試用期滿相關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辦理解聘手續(xù)。
(八)服務期制度
引進的人才3年內不得調離本單位,5年內不得調離呼倫貝爾市。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和誠信檔案。
三、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違規(guī)違紀問題線索、信訪舉報,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移交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資格審核將貫穿整個引才過程,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不符合引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引才規(guī)定的將立即取消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0-8216340、8216515。
四、其他
2024年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如需作出調整,屆時將及時在呼倫貝爾人才網(wǎng)、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官方微信公眾號對外發(fā)布相關公告,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本公告由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所屬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2024年呼倫貝爾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表
呼倫貝爾市委政研室所屬事業(yè)單位
青海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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