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維護樂業(yè)政治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進一步深化“平安樂業(yè)”建設,樂業(yè)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公安機關勤務警務輔助人員,為補充現有空缺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浜汀肮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設置
共招聘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公安運兵車駕駛員)1名,男性,高中(含中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樂業(yè)本地戶籍,駕駛技術嫻熟。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1983年9月18日后出生),持有A1駕駛證。
詳見《樂業(yè)縣公安局2024年度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并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體貌端正,面部無明顯缺陷,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無其它傳染性疾病、無精神性遺傳病史,體檢合格者;
5.具備擬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2024年公務員考試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拘留的;
5.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6.曾因吸毒、嫖娼、賭博、盜竊、尋釁滋事等受到處罰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解除勞動合同、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2.在本局擔任警務輔助人員辭職或被解除勞動合同后,自辭職或被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報考本局警務輔助人員。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務期限、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以及畢業(yè)時間、戶籍、現役、辭退、基層工作經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4年9月18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樂業(yè)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駕駛技術)→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進行。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查后放棄或者缺席參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環(huán)節(jié)的,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樂業(yè)縣公安局三樓政工室(報名咨詢電話:0776-5091465)
3.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學信網查詢并打印,大專及以上學歷提供)及崗位設置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審核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近期底小二寸免冠證件照2張(背面寫上姓名)和填寫好的個人《樂業(yè)縣公安局2024年度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
4.資格審查??忌鷶y帶本人畢業(yè)證書或學歷學位證書、居民身份證、戶口簿、A1駕駛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必須對其所填寫的報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有不實,取消報考資格;如報名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無法聯系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二)體能測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體能測試。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須身體健康,無不適宜參加激烈運動的疾病。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宜參加體能測試的,應當主動放棄。
體能測試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試共設三個項目,具體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其中1000米跑只可測評1次,其他三個項目可測評2次,取單項較好成績記錄。考生必須參加所有四個項目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男子青年一組(25歲以下)評分表、男子青年二組(30歲以下)評分表、男子青年三組(35歲以下)、男子青年四組(40歲以下)評分表對考生進行項目評分,評分結果取四個項目的平均分值為考核體能測試最終成績。體能測試成績當天在測評現場進行宣布。具體標準詳見附件3。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
按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人員比例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不足1:5比例的按實有人員進入筆試,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體能測試成績并列時,同時進入筆試。筆試由樂業(yè)縣公安局組織考試,內容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等相關知識。筆試分值100分,測試合格成績?yōu)?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筆試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專業(yè)技能測試(駕駛技術)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駕駛技術)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員測試。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專業(yè)技能測試(駕駛技術)入圍人選。
專業(yè)技能測試(駕駛技術)由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組織測試小組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駕駛技術),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對車輛的熟悉程度、駕駛相關車輛技術的嫻熟程度,采用百分制計分,測試總分為100分,測試合格成績?yōu)?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專業(yè)技能測試(駕駛技術)具體實施細則由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制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yè)技能測試(駕駛技術)成績*60%。
筆試成績、專業(yè)技能測試(駕駛技術)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六)體檢
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專業(yè)技能測試(駕駛技術)成績優(yōu)秀者優(yōu)先進入體檢,筆試成績和專業(yè)技能測試(駕駛技術)成績都相同的,則按照體能測試成績優(yōu)秀者優(yōu)先進入體檢。由聘用單位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聘用單位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進行遞補。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政審
體檢合格的,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政審人員,政審標準參照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執(zhí)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本人及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政治立場、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現實表現情況。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廣東事業(yè)單位考試
經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聘用人員名單在樂業(yè)縣黨政網進行7日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xù)。
(九)聘用
聘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年限最低為三年,一年一簽。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管理方式
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工作崗位安排,否則不予聘用,縣公安局相關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崗前培訓,凡在崗前培訓及試用期內不合格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在最低服務年限內,如個人原因辭職的,需賠付相關培訓費和服裝裝備費,如不履行,用人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取消聘用資格。用人單位依據聘用合同并結合工作實際,參照公安內部管理規(guī)定對聘用人員進行管理。
五、待遇
輔警薪酬待遇由縣財政全額保障,聘用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樂業(yè)縣十六屆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決定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工作期間統一配發(fā)輔警服裝及其他相關裝備。
六、建立人員候錄庫
體能測試、筆試成績和專業(yè)技能測試(駕駛技術)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員納入2024年度樂業(yè)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候錄庫,如有參加本次招聘的考生在試用期內因個人原因辦理辭(離)職的人員,樂業(yè)縣公安局可根據人崗相適應的原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從本崗位候錄庫人員中進行補聘,經體檢、政審考察合格的,可聘用為樂業(yè)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并享受相應崗位待遇。侯錄庫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止。
七、紀律監(jiān)督
(一)嚴格執(zhí)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進行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回避。要嚴格執(zhí)行保密制度,嚴防泄題、漏題,營私舞弊等現象的發(fā)生。
(二)嚴格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的,或在政審體檢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面試內容的;
5.涉及本次招聘、應聘相關人員違反規(guī)定,有其他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對違規(guī)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不予認可,已聘用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并給予清退。
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三)嚴格執(zhí)行相關政策規(guī)定。招聘單位要嚴格按照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對違反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如發(fā)現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行為,視情節(jié)輕重按照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注意事項
(一)有關招聘信息,應聘人員可通過“樂業(yè)縣黨政網”“樂業(yè)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查詢??呻娫捵稍儓罂紞徫?、資格條件等信息,聯系電話:0776-5091465。
(二)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如通訊方式變更,
應及時告知工作人員。凡通知無應答或因個人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參加體能測試、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駕駛技術)、體檢或提交政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應聘人員須對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虛假,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報名咨詢電話:樂業(yè)縣公安局政工室,0776—5091465。
監(jiān)督電話:0776-7922677 0776-7923455
附件:
1.樂業(yè)縣公安局2024年度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
2024年事業(yè)單位
2.樂業(yè)縣公安局 2024年度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3.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
樂業(yè)縣公安局
附件1 樂業(yè)縣公安局2024年度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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