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金昌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意見》《金昌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市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9名,招聘崗位為市公安局陪護隊員14名,市公安局巡特警隊員9名,市公安局執(zhí)法勤務警務輔助人員9名,金川公安分局校園警務輔助人員17名(具體職位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道德品行端正,熱愛公安工作,自愿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間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yè)資質和專門技能,退役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含4.8);
6.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色盲,無肢體功能性障礙和其他生理缺陷,臉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紋身,無殘疾,無口吃,無嚴重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以及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yè)的疾病;
7.已與有關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在職人員,報名時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單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或不予招聘:
⑴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予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⑵曾被強制隔離戒毒或治安處罰的;
⑶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因違紀違規(guī)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⑷本人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⑸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⑹本人曾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期間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解聘或開除的;
⑺本人之前在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⑻本人或家庭成員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終結的;
⑼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
⑽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⑾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禁止聘用警務輔助工作人員的情形。
(二)崗位條件
招聘人員除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報考崗位要求的條件(詳見附件1)。
(三)優(yōu)先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可以優(yōu)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的民警子女、配偶;
2.見義勇為先進分子;
3.退役軍人;
4.政法、公安類院校畢業(yè)生;
5.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所規(guī)定的具有其他優(yōu)先聘用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發(fā)布公告、組織報名、現場確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及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根據招聘計劃,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公告在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jcs.gov.cn/)、金昌市公安局網站(http://gaj.jcs.gov.cn/)和金昌市融媒體中心看金昌、金昌發(fā)布、金昌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同步發(fā)布。
(二)報名
1.注冊報名: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需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交相關材料,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9日18:00期間,登錄第三方網站(https://www.sydwzk.cn/xajcsfjzp2024)注冊報名。
2.上傳材料:應聘人員按照提示上傳以下資料:
(1)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崗位計劃簡表(附件1),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附件2) ;(2)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征信報告,大專及以上學歷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退役軍人提供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應聘人員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無政工部門的單位,人事部門及相關人力資源部門蓋章即可),以上復印件各1份;(3)滿足有應聘崗位相關證書材料。
3.資格審查: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和人民警察錄用政審標準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名者不符合資格條件或提供證件及信息弄虛作假等情況的,都將取消其應聘及聘用資格。考生請于2024年12月24日登錄查看報名結果。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2.筆試內容: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內容包括公安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和公共基礎知識。實行百分制,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考生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忌仨殧y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考試。身份證遺失的考生,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附本人電子照片的戶籍證明。
4.按照報考崗位,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時,降低開考比例至1:2,仍達不到開考比例或出現其他特殊情形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作出決定。
5.因公傷亡民警子女或配偶,在筆試成績中加10分;從事公安輔助工作以來,受到中央、省、市記功受獎的在職臨聘、公益性崗位等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加5分、3分、2分;退役軍人,筆試成績加3分。以上加分不累計。
(四)體能測評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達不到比例或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合格者方可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1.參加體能測評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2.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公政治〔2024〕60號)實施,結合崗位工作實際,考生參加以下三個項目的測試:男子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子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
3.體能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測評前可試跑1次;1000米(800米)跑只測評1次。
4.體能測評上述3個項目,凡其中1項不達標的,視為測評不合格。
5.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提供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參加面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
3.面試以崗位計劃招聘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可采取降低面試比例的方式確定面試人選;對無競爭性崗位,通過體能測評人員可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應達到同考場面試者平均分以上。
(六)總成績確定
總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偝煽冇嬎愎綖椋嚎偝煽?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如出現總成績末位并列情況,則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名為先。面試缺考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七)體檢
1.體檢范圍:根據考試成績排名和體能測評情況,以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身高等項目有異議的,安排當場檢查確認;對非當日、非當場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的,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等額遞補。
4.體檢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費用自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政審。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政治考察對象。公安機關根據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相關規(guī)定,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結合擬聘用崗位條件,由公安機關從政治素質、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現實表現等方面進行考察??疾觳缓细窕虮救俗詣臃艞壆a生的空缺崗位,按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體能測試合格考生中等額遞補。
(九)公示。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影響招聘情形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備案。
(十)聘用與培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人員簽訂《警務輔助人員勞動聘用合同》,參加入職培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本次聘用警務輔助人員設置服務期限,服務期不滿1年離職的全額退還培訓費與服裝費,服務期不滿2年離職的差額退還服裝費。
四、人員管理及有關待遇
(一)人員性質。此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屬合同制聘用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行政事業(yè)編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務員相關待遇。
(二)管理培訓。用人單位按照《金昌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日常管理辦法(試行)》《金昌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管理。聘用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聘用人員不能勝任工作崗位、違反公安機關紀律要求或相關制度規(guī)定的,一律解除勞動關系;在聘用期間存在違規(guī)違紀行為并構成違法犯罪的,一律解除勞動關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所有應聘人員須服從崗位調劑。
(三)工資待遇。正式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統(tǒng)一按照《金昌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金公發(fā)〔2022〕194號)執(zhí)行。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護理假等福利待遇,按規(guī)定統(tǒng)一配發(fā)服裝和標識。
五、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在正式聘用前凡被發(fā)現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相符的,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環(huán)節(jié)因考生自愿放棄、結果不合格等原因導致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人選出現空缺的,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人數超出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人選。
(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和特殊情況,導致需要對招聘相關工作安排作出調整的,由招聘辦按公告范圍發(fā)布調整信息,并通知應聘考生。
(四)應聘人員報名時預留的聯系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不在服務區(qū)、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考務事宜聯系不上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六)本公告解釋權歸金昌市公安局所有。
報名咨詢電話:0935-5835010(金昌市公安局)
招聘監(jiān)督電話:0935-5835012(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公安局紀
檢監(jiān)察組)
金昌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
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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